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谢有法(1917-1995),一九一七年出生,江西省兴国县人。一九三二年加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。一九三三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。一九三六年转人中国共产党。土地革命战争时期,任红三军团第六师十六团二连文书,军委直属队后方政治部宣传队分队长,红军总政治部组织科统计干事。参加了长征。抗日战争时期,任八路军政治部组织部干事,晋南军政干部学校政治处主任,八路军政治部组织部组织科副科长,第一纵队政治部组织科科长,山东纵队政治部组织部部长,山东军区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、部长。解放战争时期,任新四军兼山东军区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,津浦前线指挥部政治部主任,新四军兼山东军区政治部组织部部长,华东野战军东线兵团政治部主任,第三野战军九兵团政治部主任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九兵团政治部主任,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,于一九六一年~一九六五年间任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政治委员,后任中共中央基本建设政治部主任,沈阳军区副政治委员,政治学院政治委员、顾问。一九五五年被授予中将军衔。是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。

谢有法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,是年龄最小的中将(时年38岁)。

1958年1月16日,中央军委任命谢有法为军事工程学院代理政治委员;5月1日由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任命为政治委员直到1966年4月。1995年逝世。